吴亦凡、鹿晗与SM娱乐公司的第四次、第三次调停再次以失败告终。
今日(6日),下午两点,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第1分馆222号调解室中,EXO前成员吴亦凡、鹿晗的法律代理人与SM娱乐公司进行了各自的第四、三次调停。然而双方立场依旧难以达成共识,调停最终以失败告终。
据悉,在当天的调停各进行了大概30分钟左右。随后,吴亦凡与鹿晗的法律代理人表示:"我们决定择日再见,会再另行安排调解日期。"
昨日(5日),SM发表官方立场:"SM作为EXO前成员鹿晗、吴亦凡的合法所属社,现针对鹿晗在中国的非法演艺及任用鹿晗为模特的广告商已向中国法院正式提起诉讼,2015年2月4日上海法院已正式立案。日后,吴亦凡和鹿晗请自行中断在中国的非法演艺活动,避免我公司受到更多损失。"
随后,鹿晗的法务代理人表示:"SM公司提起诉讼,然后公开发表声明书,我们也是通过媒体才知道的,因为我们现阶段在韩国的诉讼当中双方均表示有了和解的意向,在这个和解的过程中看到这样的声明书我们感到很震惊。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收到任何起诉函以及相关文件还未收到起诉函,不清楚起诉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