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李烈音卷入“采集珍稀动物巨蛤(砗磲)”风波之际,出现了要求《丛林的法则》制作组负责的请愿。
7日,青瓦台国民请愿留言板上登载了一篇题为《要求演员李烈音有期徒刑最多5年,并要求严惩“丛林法则”制作团队》的文章。
相关文章的制作者表示:“这次事件是《丛林法则》PD和制作团队的错”,“不是努力投入拍摄的李烈音的错”,“如果制作组将泰国协调员和事前内容如实告知李烈音,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表明了制作组方面的责任。
之前在6月29日播出的SBS《丛林法则in泰国》(以下简称《丛法》)中,播出了李烈音与成员们一起分享在泰国进行海洋探测时采集到的珍稀动物巨蛤(砗磲)场面。
珍稀动物巨蛤(砗磲)在泰国濒临灭绝,属于禁止采摘的一类保护动物,根据泰国法律最高可处以2万泰铢(约76万韩元)的罚款,以及5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此,SBS相关人士表示:“对于没能事先充分熟悉泰国珍稀动物巨蛤(砗磲)采集相关当地规定而拍摄的情况深表歉意,今后会更加细心地制作”,并删除了相关影片。但是,泰国国立公园方面仍然坚持强硬的态度,称“应该承担责任的人是直接违反法律抓巨蛤的女演员(李烈音)”。
看到此消息的网民们纷纷表示“因为剧组的失误,演员很辛苦”,“海外拍摄之前请先了解一下当地法律”"等,对《丛法》制作组提出了强烈的批评。
《金炳万的丛林法则》制作组将采取何种措施,李烈音今后的活动是否会受到影响,结局备受关注。
哎呀,这个节目复杂,难做,终于出事了吧!
别连累到炳万大叔呀
@火车票 就是炳万看到晃手电筒让女嘉宾来捉的阿
现在的女全 真的是 无语了,也不看 犯罪动机 和 主观目的 动不动就什么5年 制杖